日期:[2018年02月0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9]

储销易燃易爆品被拘

  晨报讯(记者张旭东特约记者景武飞实习生宋媛)1月23日,太原市清徐县消防大队对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品的张某、韩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清徐县吴村道旧隆昌洗煤厂院内的加气站内,张某、韩某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且现场无任何消防设施,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教育,并根据规定,对张某、韩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