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1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我省老年“专属”社会保障越来越多

  ■晨报记者杜哲蓉采写
    近日,本报对我省老年人可享受的“专属”社会保障进行了调查。目前,不仅是特困老人、残疾老人、“三无”老人,还有失独老人、高龄老人;不仅在城市,还有广大的乡村,越来越多的老年群体有了“专属”于他们的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真是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呀!我可赶上好时候了!”1月5日,家住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的84岁孤寡老人吴大妈说。吴大妈一辈子没有工作,也没有子女。老伴去世后十多年,她靠老伴单位发放的每月几百元的遗孀补助生活。近几年,随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程的实施,吴大妈每月的收入里面,首先增加了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后来,政府又给了高龄补助,这两项每月能为老人增加收入200多元。生活越来越有保障,吴大妈高兴地说:“我没有给‘养老保险’交过钱,现在还给我发钱,过了80岁,每个月还再给加钱,我真是心满意足呀。”
  帮老年残疾人申报补贴
    这些天,太原市万柏林区杜儿坪街办虎胜街社区的工作人员,正在为辖区内的老年残疾人申报登记护理补贴而忙碌着。他们一户一户走访,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讲解政策。根据太原市《关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可择高享受一类护理补贴。
    残疾人王先生听了社区工作人员的讲解,得知政策落实后他每月能再多50元补助,非常高兴。
    2017年,晋中市城区蕴华街道路改造过程中,给予家中有70岁以上老人的被征收户每户5000元的租房补助。晋城市设立了老年特困救助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20万元的老年特困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当年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力赡养、因病(包括自然灾害)致贫的农村特困老年人……
  降低高龄老人补贴门槛
    一年来,我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全省、各市到各县(区)政府对老年人的保障政策越来越细致、越来越全面。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是我省出台的第一个省级层面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首先为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进行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元和60元补贴。
    高龄老人补贴,年龄门槛从过去的年满90岁降低到年满80岁,100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从过去的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此外,我省各地还通过整合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同时,各地还陆续出台了困难老年人医疗救助政策、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补贴政策、财政资金救助以及福彩公益资金对老年人进行补贴等,让各种惠老爱老政策充分地发挥作用,为老年事业做更多的事情,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受益。
  ■涉及条款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和救助资金,统筹安排救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应当纳入救助范围。
    第十八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按照本省有关标准发放补贴。
    第二十条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对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应当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发放补贴。
  ■《释义》解析
    《实施办法》第三章主要是老年人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权益。包括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释义》的解析,社会保障主要涵盖:社会救助、医疗补贴、护理补贴、高龄补贴、流浪老人救助等六方面内容。
    根据2014年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失能老年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六项活动中,一至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至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至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我省2016年印发的 《山西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中指出,要加大对生活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在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时,要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并让其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贫困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