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综合防灾减灾6大目标
6大目标分别是: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3%以内;
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高;
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达到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创建8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0个“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
防灾减灾知识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实现在校学生全面普及,防灾减灾科技和教育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