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9月2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18]

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溯

我省《果品冷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出台

  日前,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针对果品冷库消防安全管理实际问题编制的《果品冷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全省首部针对果品冷库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规范》的发布,标志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从“经验型”向“法治化、标准化”转变,将有效降低果品冷库场所火灾风险。

构建共治责任体系
  日前发布的《规范》,对“产权方、使用方、统一管理单位”三方权责进行了明确。《规范》要求,产权方须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多产权果品冷库的产权方、使用方应协商确定或委托同意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制度。
  针对果品冷库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情形,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产权方作为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由产权方和使用方共同承担,杜绝“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现象。

明确消防技术条件
  《规范》聚焦果品冷库储存经营场所火灾风险特点,制定了针对性技术措施。
  在建筑防火方面,要求果品冷库库房设置在地下建筑时,应设置地下一层且冷藏间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米;果品冷库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及与库房运行、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附属办公用房可布置于穿堂附近,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小时的防火门窗进行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室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制冷机房内的氨压缩机、贮氨罐等部位宜设开式喷淋系统,且可手动控制,用于吸收、稀释泄漏氨气;氨气制冷机房应设氨气泄漏报警装置。

完善管理链条机制
  《规范》突出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溯”全流程管理。
  在日常储存方面,要求果品冷库货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堆垛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在作业管理方面,要求进入果品冷库的电瓶车、铲车和其他产生火种的作业设备采取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措施;在用电管理方面,明确果品冷库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设备;应急处置方面,要求总储量大于1000万元的果品冷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果品冷库每年一次。
  同时,鼓励果品冷库采用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冷库温度、氨气浓度、电气设备状态,监测数据接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并设置自动报警阈值。 记者 张彦 特约记者 高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