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农村 雨天旁听群众热情高涨
原告李某等5人之父亲与被告靳某之母亲于1996年同居生活,原、被告因其父、母同居期间所原有和增建的楼房、院落分割问题诉至屯留区法院。
该案受理后,法官实地勘察并组织调解未果,考虑到家事纠纷的复杂性,决定到涉案不动产所在地巡回审判。
庭审当天,天空飘着小雨,但仍挡不住当地群众旁听的热情,旁听人数达150余人。庭审中,法官有序地组织了庭审过程,充分保证了双方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高效地完成了庭审任务。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村民听得津津有味。此次巡回审判,为群众送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后,路村法庭将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着力通过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