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公众
切勿将醇基燃料与食品混放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使用甲醇等醇基燃料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中用餐单位,应严格管理醇基燃料,并加入颜色警示,让其外观与白酒形成明显反差。醇基燃料容器应配备醒目的标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在专用区域,严禁与食品混合存放,以防止误拿误饮事故的发生。
使用零散甲醇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甲醇容器上张贴“甲醇有毒”“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散装白酒。特别是饮用散装白酒的消费者,对标识不清的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主动排查自己存贮的散装白酒(包括自制泡酒)来历,做到不饮用、不馈赠。
甲醇中毒对人的神经系统毒害作用十分严重:摄入5—15 mL甲醇即可引起中毒、失明,摄入30—70 mL即有致死风险。甲醇中毒症状主要为心跳加速、头痛腹痛、上吐下泻、神智不清、呼吸急速、模糊失明甚至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