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5月2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已婚男“谈恋爱”骗取女友钱款 构成诈骗罪

  近日,泽州法院办理了一起以恋爱为名的诈骗案件。

■案情简介
  2021年,小帅在某商场做客服工作,在工作中认识了同事小美。小帅对小美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地照顾,很快两人便坠入爱河,发展成情侣关系。深入聊天后,小帅以其要为父母迁坟等理由向小美索要6800元,小美随即通过微信向小帅转账6800元。随后小帅因工作变动,需要去外市培训学习,在外培训期间,小帅称自己被当地纪委监委“留置”,需要缴纳罚金、罚款、保释金、保证金等费用才能“释放”,小美也收到纪委监委的“电子邮件”,小美“救人”心切,立即通过微信向小帅转账2.1万元。
  小帅被“释放”后,小美帮小帅在外市出租屋收拾东西时,发现一张外卖单,外卖单上显示的手机尾号是小帅的手机尾号,送餐时间显示是小帅称其被“留置”的时间。
  发觉事情的蹊跷之处后,小美到当地纪委监委与公安局询问,工作人员称没有与小帅相关的案件,并提醒小美可能遭到了诈骗。小美又去小帅户籍地派出所询问,派出所民警通过户口查询后发现,小帅是已婚状态,有子女,并且父母健在。
  此时小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便立即向派出所报案,随后小帅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2.7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从宽处罚。结合本案中被告人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对被告人可依法适用缓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说法
  婚恋交友本应是两颗心灵的美好相遇,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当作诈骗的“狩猎场”,凡涉及借款、投资等金钱话题要提高警惕,建议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多多听取家人朋友的意见,避免掉入骗子的“温柔”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泽州法院 贾锦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