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2月2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消失”的被执行人在拘留所找到了

  本报讯 (通讯员 赵杰) 近日,迎泽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离石区拘留所,拘传被执行人王某某并带回迎泽区法院,打响年后执行的“第一枪”。
  该案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期间,迎泽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以及郝某某采取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查询了其名下的不动产、车辆、保险、公积金、银行金融等,均未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去往被执行人住址地走访调查查无此人,致使此案暂时无法得到执行。
  2025年2月10日20时许,迎泽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孙某电话称,被执行人王某某现正羁押于吕梁市离石区拘留所,于2月11日8时拘留期满释放。时间紧迫、刻不容缓。执行法官李纲迅速向局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并收到指令将被执行人拘传带回。为防止申请执行人信息有误,李纲法官及法警于22时30分许到达了离石区拘留所,经核实了解,被执行人王某某将于2月11日早7时拘留期满释放。
  初春的早晨,寒气逼人,李纲法官以及法警提前到达离石区拘留所门口等候,于7时27分与离石区拘留所对接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控制。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出示人民法院证件以及法院拘传票,于9时许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带回迎泽区法院。王某某当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写下了具结悔过书,主动填写了财产申报表,主动履行执行款项2万元,并保证随传随到,剩余款项分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