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1月0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岁末寒冬涌温情 司法救助暖人心

山西法院把救助金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手中

  2013年,晏某之子被人以找工作之名从云南骗至榆次某煤矿杀害,行凶者钟某等人被依法判刑,并判处赔偿晏某家属相应赔偿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在狱中关押,经多次核实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晏某夫妻二人年事已高,且身患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属于当地建档贫困户,依靠低保生活。2021年12月21日,晋中中院为14案24名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65.3万元。
  又是一年岁末时。眼看年关将至,让困难当事人过个好年成为了山西法院干警心中牵挂的一件大事。山西法院梳理了一批对被执行人存在执行不能、申请执行人面临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把救助金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手中,真正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想方设法纾难解困农民工不再雪上加霜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向深入,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要求,解决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民生问题,近日,晋城城区法院对王某某等19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19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分别是19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中有一部分居住偏远,年龄较大,经济拮据。被执行人拖欠工资的行为让这些生活窘迫的家庭雪上加霜。为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晋城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积极联系业务庭申请司法救助,为这些农民工找办法、想出路。院党组对此也高度重视,督促立案、审查、财务人员尽快立案、审查,加班加点进行审查核对工作。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该批司法救助案件在立案三天内就审查结案,救助款也及时发放至救助申请人账户。
亲人被杀害生活没着落司法救助直抵心底
  2013年,晏某之子被人从云南骗至榆次后杀害,行凶者被依法判刑,并被判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相应赔偿金。经多次核实,在狱中关押的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晏某夫妻二人年事已高,且身患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晋中中院在司法救助现场,通过远程连线了远在云南省会泽县的晏某,晏某办理手续后领取到5.7万元救助金。隔着屏幕,晏某连连说着“感谢、感谢!”
  申请救助人李某此次领到了晋中中院发放的2.6万元救助金,为她困难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曙光。2020年,因情感纠葛,李某的女儿郭某被申某杀害。目前,被执行人申某尚在监狱服刑,没有赔偿能力,也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李某年事已高,系建档贫困户,无经济来源,郭某两子女均为未成年人。针对李某的生活困境,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数九寒天赴河北沟通协调帮助申请人
  平某龙、陈某彬与孙某伟、李某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两案中,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朔城区法院依法向其发放司法救助款,但面对高额治疗费用,即使多次进行司法救助也是杯水车薪。
  朔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迎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卢文彪及法官助理郑宇欣一行不畏严寒、不顾疲惫远赴400公里外的河北省定州市,进行一场寒冬中的救助。2021年12月20日,朔城区法院工作组一行抵达河北省定州市后,第一时间赶赴平某龙、陈某彬所在的河北省定州市某村。经了解,陈某彬和平某龙已享受到当地低保,但因其家庭原因,两人生活的确存在极大困难。朔城区法院工作组一行前往该村村委会尝试为平某龙、陈某彬寻求村委会救济。该村党支部郭姓副书记表示,将会积极为其向镇政府、民政部门争取,二人后续生活问题村委会将依法依规积极为其组织募捐,努力筹集治疗费用。12月21日,朔城区法院工作组一行赴河北省定州市政府,向政府机关寻求救济途径。定州市政府组织当地政法、医保、卫健、人社、镇政府、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经协调,定州市相关部门为解决平某龙与陈某彬生活问题、后续治疗问题提供了若干优惠政策,并且表态平某龙、陈某彬在后续治疗、日常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或者对相关帮扶、救济政策感到困惑,可以随时联系定州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同志。
  严冬,挡不住如火的执行热情;寒风,吹不走执着的为民初心。此次赶赴外地为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寻求当地政府、社会组织的救助,体现了法院干警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将党史学习教育产生的成效转化到日常行动中。
一场车祸一家多人致残绝望中燃起希望
  感谢你们!在我们没法生活下去的时候,是你们给我带来了温暖,带来了生活的希望……
  2021年12月28日,运城中院开展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向9案12人发放救助款55.82万元。
  2014年,原告杨某甲驾驶小型轿车(原告双某、杨某、杨某乙、和杨某丙等人乘坐在车内)与酒后驾驶越野客车逆行的董某某会车相撞,致使双方车辆严重受损,杨某丙死亡,原告双某、杨某、杨某甲、杨某乙等人不同程度受伤。这场车祸给4个家庭带来了无法逆转的伤害,其中,死者杨某丙是家里顶梁柱。如今,这场意外导致父母老年丧子,父亲悲伤过度,抑郁而终。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全家人不同程度受伤,多人致残,后续还需进一步治疗,基本没有收入。全家人在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打击,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虽然杨某一家通过诉讼,主张了自己的民事权益,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中已穷尽手段,对被执行人多次采取拘留措施,但在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只能同意终结执行程序,生活不知该如何继续。
  为实地考察杨某一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困境,运城中院干警曾多次驱车200公里前往杨某一家居住地。经过多次调查核实,在确定杨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运城中院根据省高院三级联动司法救助相关要求,对杨某一家启动了联合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多方努力,成功为他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共27万元。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山西法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以实际行动传递人文关怀和司法的温情。
  下一步,山西法院将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畅通救助渠道,严格落实司法救助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切实维护好司法救助人的合法权益。
晨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