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2月0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两节”期间严控庙会灯会等聚集性活动

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晨报讯(记者王文兴)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今年“两节”期间我省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2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公安机关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将不予批准。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两节”期间,公安机关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原则上不再审批,对于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举办的总体要求是“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
    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对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格控制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双落实,会同疫情防控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
    加强人员聚集场所动态监管,重点检查景区、剧院、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督促经营管理单位严控接待规模,实行限量、预约、错峰、错时,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