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0月1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6]

荷兰允许12岁以下绝症儿童安乐死引起多方争议

  荷兰政府已批准计划,允许对1—12岁的绝症儿童实施安乐死。这一决定引发极大争议,反对者质问“界限在哪里?”
    据英国广播公司14日报道,荷兰卫生部长雨果·德容格(13日对此表示,这一规则的改变将帮助一些儿童“免遭绝望和无法忍受的痛苦”。
    据悉,目前在荷兰,12岁以上的患病儿童在本人及其父母的同意下,安乐死是合法的。此外,一岁以下婴儿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合法被实施安乐死。然而,对于1岁至12岁身患绝症的人群,还没有相关规定。
    德容格在致国会的一封信中说,“研究表明,医生和父母有必要积极终止那些患有不治之症的儿童的生命。他们正在遭受绝望和无法忍受的痛苦,并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死亡。”他还补充说,目前的法律不需要修改,但如果医生对这个年龄段的病人(1—12岁)实施了安乐死,将免于被起诉。
    与12岁以上的儿童一样,根据拟议的规则变更,接受安乐死的患者必须身受“无法忍受的无尽痛苦”,并且在父母和至少两名医生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据悉,这项改革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实施。然而,这一问题极具争议,并在四党执政的联合政府中引发了数月的争论,保守的基督教派政党对此强烈反对。该政党发言人称,“我们反对对儿童实施安乐死,因为他们的精神意志发展还不健全。”
    2014年,比利时成为第一个允许儿童自愿安乐死的国家,如果他们身患绝症痛苦不堪,在父母的同意下,他们将可以安乐死。此后不久,荷兰对12岁以上的儿童实行了同样的规定。
  据海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