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08月1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4]

判赔128万元!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宣判

  2020 年8 月10 日,备受关注的大连女童被害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宣判,凶手父母被判处128.6024 万元赔偿。女童的妈妈表示,“不想在民事诉讼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希望继续在刑事部分作努力”。
  
  女童遗体仍在殡仪馆 9个多月未等到一声道歉
    8 月9 日,也就是开庭前一天,小淇的母亲贺女士在网帖里这样追思女儿:“亲爱的女儿:你好,你离开了快十个月了,妈妈第一次给你写信,你在天堂好吗?……看着你凄惨离开的样子,让我整夜无法入睡,妈妈想告诉你,明天法院将宣判结果。”
    2019 年 10 月 20 日,13 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 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由于蔡某某未满14 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公安机关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2020 年1 月,小淇的家属对蔡某某及其家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蔡某某等人赔礼道歉,进行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家属处理后事的误工费、交通费损失等,共计一百多万元。
    记者获悉,小淇的父母是在2020 年1 月3 日,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他们要求蔡某某等人赔礼道歉,进行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家属处理后事的误工费、交通费损失等,共计一百多万元。
    今年5 月9 日,此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法院宣布择期宣判。8 月6 日,贺女士收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该案于8 月10 日14 时30 分复庭宣判。
    8 月10 日中午,小淇的母亲贺女士告诉记者,案发后9 个多月以来,蔡某某父母一直未就此事向小淇一家道歉,也没有进行任何经济赔偿。迫于无奈,他们才提起诉讼。提及如今的生活,贺女士说,“孩子还在殡仪馆,(我)天天都吃不下喝不下。”
  蔡某某因未满14周岁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前报道,2019 年10 月24 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称,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0 岁女孩小淇被13 岁男孩蔡某某杀害,小淇身中7 刀。当时蔡某某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小淇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小淇杀害,并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
    当天上午,记者采访小淇的舅舅贺先生得知,此事属实,惨剧发生在10 月20 日,家人已经报警。当晚,@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但由于蔡某某未满14 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 月24 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2020 年8 月10 日,开庭前,小淇的母亲向记者表示,她不接受对蔡某某因未满14 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我接受不了,性质多恶劣啊!这件事对我们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现在家不像个家。”
    法院判决:8 月10 日下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凶手父母被判处128.6024 万元赔偿。
    小淇的妈妈向记者表示,刚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和律师初步沟通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全面研究。初步意见是不想在民事诉讼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希望继续在刑事部分作努力。
    此案中,由于蔡某某未满14 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三年。此事当时在网上引发了热议,8 月10 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国选。他表示,依据《刑法》中规定,未满 14 岁未成年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能承担刑事责任。他介绍,现实中有未成年人意识到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进而故意去犯罪。他认为,法律应当与时俱进。今后可以综合考虑,不能仅仅因为年龄“一刀切”。据《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