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2月20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未完成地下油罐改造加油站不得继续运营

  晨报讯(记者 田勇)12月19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太原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各县(市、区)要将加油站改造情况上报,未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的一律不得投入继续运营。
    单层钢制油罐由于埋地敷设,长期处于内外部腐蚀环境中,容易发生渗(泄)漏,从而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事故。随着我国对环境越来越关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太原市开始推广使用双层油罐。双层油罐相比单层油罐具有安全、环保等优势,可以更好地应对油品质量升级之后腐蚀性增强的风险。
    依照要求,对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继续进行停产治理,未完成治理的一律不得投入运营;对中石油、中石化等原经营企业(业主)已退租的加油站,要核实已退租加油站是否继续经营加油业务,对已退租加油站更换经营企业(业主)继续经营加油业务的,未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的一律不得投入继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