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0月1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传承山西悠久历史 提升山西文化影响力

太原市公开征集老物件、老照片

  你家有反映山西重要历史变迁的老物件、老照片吗?你家有山西历史名人的遗物、用品、图文等实物资料吗?10月11日起,太原市政府长期面向社会征集老物件、老照片。
    本次征集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我省历史文化的文史和实物资料,使散落在民间的珍贵遗存成为国家记忆和见证,传承山西悠久历史,进一步提升山西文化影响力。征集到的老物件、老照片,将在太原市档案局、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太原古县城、省政府旧址等地进行展览。
  征集内容:
    ◎关于反映山西重要历史变迁的老物件、老照片、手稿、图文影音、生活用品、商铺牌匾、手工艺品等实物资料。
    ◎关于反映山西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圣旨、诏书、敕令、咨呈、布告、告示、奏表、手谕、诰命、敕谕、禁令、盟书、申状、契约、印章、证照、公报、诉讼文书、来往信函以及重要的碑文、铭文、碑刻、拓片、书刊报纸、货币、古书等实物资料。
    ◎关于反映山西近现代革命史的党、政、军等地方组织、社会团体形成的各种文件、电报、会议记录、报表、花名册、传单、印模、印章、报刊、音像资料等;民族英雄、爱国人士、民族地区社会名流的著作、讲稿、笔记、日记、传记、书信、题词、奖章、事迹材料等实物资料。
    ◎民国时期形成的各种命令、训令、指令、公函、布告、手谕、咨呈、照会、委任状、电报、契约、票据、聘书、证照、合同、协议、证书、货币、印章、会计簿册以及各种报刊、影像等实物资料。
    ◎关于山西历史名人的遗物、用品、图文等实物资料。
    ◎ 关于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教育、劳动和休闲生活等变迁的民俗用品。
    ◎其他具有历史性、价值性、可考性的实物、照片。
    征集要求:
    ◎征集物品不限材质、造型、工艺、用途、历史时期等,外观要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非仿制品,能够反映时代印记和历史沧桑感。
    ◎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可能注明内容、拍摄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如果发现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征集方式:
    ◎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展出时可以注明捐赠者,并颁发证书。
    ◎借展。实物在展览期间由展览方负责保管使用,展览结束后归还。
    ◎征购。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实物资料,经协商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具体价值经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复制。经鉴定对确有价值、本人不愿意捐赠的实物资料,可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
  晨报记者田勇
    本次活动由太原市政府主办,太原市档案局承办,联系人:吴静红,地址:太原市档案局(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7层),电话:13111056965、0351-2366973,邮箱:dajwj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