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1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冤不冤

民警偷拍上司通奸举报未成先被拘留

  日前,这样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某跟踪偷拍其上司——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某,获取了周某某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并将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
    之后,池某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
  跟踪偷拍多段视频民警举报上司
    去年7月,浙江台州黄岩区城东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某某称自家的车被安装了GPS定位跟踪器。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即开展调查,结果发现,定位器的买家是黄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原民警池某。
    现年44岁的池某因工作上的矛盾,曾持续向黄岩公安分局纪委、黄岩区纪委匿名举报周某某未果。在周某某报案前几天,池某刚向黄岩区纪委举报了周某某,并寄送了他涉嫌违纪的线索,即2017年3-7月,他拍摄到的周某某在某小区一地下车库内与一女子发生性关系的多段视频影像。
    池某涉嫌多次利用警察身份私自调取社会视频监控、利用跟踪手段,严重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黄岩公安分局对池某实施了7日禁闭和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池某不满处罚,认为,周某某长期与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党纪,他跟踪和偷拍“取证”的行为是“正义之举”。今年4月,池某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
  代理律师:该案从立案到查处存在程序违法
    池某的代理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指出,该案件从立案到查处存在程序违法。该案在查处过程中,周某某并未停止履职,且办案人员均为城东派出所民警,属于周某某的下属。胡定锋说,对此,黄岩公安分局当庭并未做出回应。
    周某某则对媒体表示,池某对他的数条指控均不实,对于举报信的具体内容不予置评。
    台州市黄岩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杨欣此前表示,因周某某和他人的不正当性关系并未广泛传播,也没有导致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并未予以处分。
    不过,据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5月13日消息,近日,针对媒体报道和最新举报情况,黄岩区委高度重视,区纪委等单位正在对周某某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将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类似案件
  证据可以被采信但改变不了违法事实
    日前,在湖南长沙,李某、刘某等4人在某官员的私家车中装上定位仪,尾随跟拍,再利用拍摄到的官员“违法违纪”照片或者视频,对官员实施要挟敲诈钱财。今年3月,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只要保证真实性,所谓证据还是可以被采信的,但改变不了他们违法的事实。“如果私底下采的证据是可靠的,这就适用不了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但如果视频本身是经过编造、PS的,不能保证真实性,那么可能还存在诬告陷害罪的问题。如果视频是真实的,他用作敲诈勒索,这就应该分成两种情况来看,第一个是被拍者的违法违纪问题,第二个就是窃取别人隐私的问题。有可能实现双罚,就是被拍的人可能要依法依纪承担责任,同时跟拍的人应当也不会拿到豁免权利。”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