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今天我当班”祁县法院行

执行到底有多难体验了才知道

  3月7日,由山西高院宣教处组织的“今天我当班”活动走进祁县法院。新华社、中新社、山西日报、生活晨报等十余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体验采访活动,感受到了执行工作之难。
  耗时3小时“老赖”们都不在家
    祁县法院,久负盛名。近年来,该院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呈现出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强制执行率“两下降”的良好局面。该院先后两次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连续八年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
    祁县法院院长张军听闻媒体记者前来体验执行工作,特意从县委会议上赶回来,简要介绍了法院情况,并吩咐该院执行局长朱占山一定要将此次工作做好,让媒体记者有更多、更深体会。
    执行行动拉开大幕,朱占山带领执行人员分乘四辆警车赶赴预定地点。第一站是被执行人申某家中。申某是祁县某钢结构公司员工,前几年向供职公司借款5万元,之后陆续还了一部分款项,剩余部分一直没还。祁县法院判决申某给付祁县某钢结构公司39515元。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申某,申某开始满口答应,后来干脆玩起“躲猫猫”。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执行干警来到了申某家,没想到大门紧锁。
    时间紧、任务多,来不及多想,执行干警匆匆赶往第二站——被执行人李某家。李某一直不予执行生效判决,祁县法院此次准备对其进行强制拘传。来到李某家,好在门开了,但只有其女在家。
    此时已近12时,忙乎一上午,耗时3小时,执行干警连个被执行人的人影都没见到。媒体记者顿时长吁短叹“执行工作这么煎熬”。
  在站长配合下终于堵住一个“老赖”
  “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当事人为了规避执行,经常是昼伏夜出。”从事执行工作十几年的朱占山,面对这样的情形,司空见惯中显得特别冷静,“下一个要见的被执行人是闫某某,她现在是某粮站聘用的员工,我们赶紧去粮站,争取能见到。”
    2014年11月12日,闫某某骑电动车与另一骑电动车的柴某某相撞,造成柴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警部门认定闫某某负一半责任,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闫某某赔偿柴某某直系亲属13万余元。“闫某某因为拒不履行判决,去年就被司法拘留过15天。”朱占山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给媒体记者介绍说,“她不履行判决的理由第一是没钱,第二是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
    执行警车经过县道、乡道的七拐八绕后,到达祁县粮食局某粮站。
    可惜,还是来迟了,闫某某不在。好在该粮站站长很配合支持执行工作,给闫某某打电话称“单位有事,你赶紧来一趟”。
    执行干警赶紧将警车开往粮站院内隐蔽的角落,另有两名干警在粮站大门口盯梢。半个小时过后,闫某某骑电动车来到了粮站。执行干警将其堵在办公室,对其说明了来意,并让其在文书上签字后,宣读了拘传文书,将其带回了法院。
  “不吃不睡不过节”就为抢抓最佳执行节点
    为了保障当事人权益,执行干警每天奔波在向被执行人“要钱”的路上。而成为“老赖”的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有的“躲猫猫”,有的装病,有的转移隐匿财产,有的软硬不吃……“别人过节,我们不过;别人睡觉,我们不睡;别人吃饭,我们不吃。”朱占山向媒体记者介绍着多年来的执行经验,“因为,这些时间点,恰恰是最佳执行节点。”
    正是利用这样的时间节点,今年春节期间,祁县法院给“老赖”们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大拜年”。
    春节期间,该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力争通过“拘留一批、罚款一批、移送一批、宣判一批”,来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
    2月5日,行动首日,该院出动15名干警、3辆警车,对东观、贾令片区被执行人展开执行,拘传4名“老赖”。其中,1人迫于法律压力缴纳案款5000元,并达成还款计划;剩余3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2月15日,除夕,祁县大街小巷张灯结彩,大家都沉浸在喜悦的节日气氛里,祁县法院执行干警却奔赴在执行路上,5名老赖被带回法院。其中,3人迫于法律压力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达成还款计划;剩余2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2月22日,两名“老赖”被拘传。
    2017年,祁县法院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18件,旧存案件183件,结案568件,执结率94.5%,该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晨报记者毛应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