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翼城法院

18天执结1800余万元

  晨报讯 (通讯员武学军)18天执结涉案标的额1800余万元,创下翼城法院历史上执行标的额大、执行用时少的新纪录。
    1月25日,翼城法院受理了安徽某公司申请执行某集团翼城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此案经过二审,判决被告某集团晋南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某公司支付工程款16420927.95元及利息,被告某集团翼城某公司、某集团某矿业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驳回安徽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安徽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翼城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是此案涉案金额巨大;二是临近年关,涉案款中包含200余人劳动报酬;三是影响面较广,涉及到翼城投资环境影响问题。对此,院党组确定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宋慧玲为本案承办人,具体办理此案。
    1月26日,翼城法院分别向此案中某集团晋南某公司、某集团翼城某公司和某集团某矿业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1月31日又分别向三公司下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工作雷厉风行,执行助理三赴阳泉,四上太原,查询账户15个,实施冻结6个,奔波上千余公里。18天里,执行干警历尽千辛万苦,查封、冻结、划拨执行款18534748.95元。2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法院将这笔执行款的支票交给了申请人。